超市方谈托管的正确心态

托管的本质上是基于能力的销售提升,也即:我们凭我们的经营管理能力,将原超市的销售进行提升,为超市提升利润空间,我们仅从提升的空间里拿回店长的工资,以及流动资金的使用成本。

也就是说:

1)如果我们不能把原有超市的销售额及利润进行提升,那么,我方店长不收任何工资,相当于免费为超市服务。

2)如果我们对销售额进行了提升,我们也只是在提升的利润里支付店长的工资及分红。

因此,无论是哪种情况,超市方都没有任何损失。

如果超市方对我方提出了不合理的盈利要求,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我方一进入就出现长期亏损,那么从长远看,我方会终止合同,那么就是浪费了双方的时间,因此,超市方必须理解,我们即使将超市的销售额与利润进行提升,超额的盈利部分,超市方还是占51%,所以,超市方没有必要让我方长期处于亏损状态,这不符合双赢合作的理念,所谓财散人聚。

 

不仅如此,超市方还可以从另一方面理解,

1)假如我们超市自己请一个店长,销售不好,他不但不会为你超市的原有利润进行保底,而且还必须工资照发,否则他就有可能劳动法和你沟通,这样,销售额不提升,那么就意味着工资成本就增加了。

2)新店长来了,你为了给他更好的激励,比如他做到超过多少销售额,你可以给他多少提成之类,是不是提升不了多少没激情?提升到一定程度稳定下来,也会激情下降?

超市方再回头看看,我们的托管是不是既解决了工资问题,又解决了销售额提升对店长激励问题?而且销售额不提升,超市方还不需要承担店长的工资成本。

我们认为:不提升不收费是表示一份自己的真诚,不提升不收费是保证对方的一份责任,绝不能把托管搞成:坑死他人,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利益争夺场,那样,就不是长久合作的心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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